面试详解:为治理乱过马路现象,某市设立人工收缩护栏,由交警手动开关,你怎么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明哲公考


直播课预告:

言语理解(三)直击主旨中心句

主讲老师:张琪

时间:2月27日晚 19:30-21:30

报名听课地址:http://ke.91up.com/course/3895




面试题目


治理乱过马路现象,某市在交通路口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立人工收缩护栏,由交警手动开关,绿灯开,红灯关,你怎么看?(2016年3月2日国家公务员国税面试真题)



题型分析


综合分析,社会现象,消极类社会现象



参考解析



(表态)


我认为在交通路口对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立人工收缩护栏的做法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乱过马路的现象,但是会带来一系列其他负面影响,而且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乱过马路问题,是不可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分析)


第一,设置收缩护栏会大量增加行政成本。如果设置收缩护栏,则每个交通路口需要8个人工收缩护栏,那么一座城市增设的护栏是一笔很大的数字,这会给城市的财政增加很大负担。对于经济并不富裕的地区,这种较大的负担并不适合推广采用。


第二,设置收缩护栏并由交警手动开关会占用大量警力。因为每个路口都要交警手动控制开关,势必会将大量的警力绑定在交通路口。在不增加警力的前提下必然会影响交警部门的其他工作,而如果增加警力,又会增加人力的行政负担。


实际上乱过马路的根本原因主要包括: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偏轻,对公众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同时公众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不足,认为“法不责众”就随大流乱过马路;、处罚不足,导致乱过马路问题得不到有效监督,等等。所以设置收缩护栏可能拦住一部分违规行为,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设置收缩护栏指标不治本。


(措施)


对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行人和非机动车乱过马路的问题,应该从公众意识、,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第一,修订城市交通安全处罚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我国现行交通安全法律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乱过马路行为处罚的规定比较模糊。对此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城市交通安全处罚条例,加大对闯红灯、乱穿马路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乱穿马路的行为产生震慑,从而让行人从内心深处不敢闯红灯。


第二,加强宣传,树立公众遵守规则的意识。交通部门可以通过电视、网络、微信客户端、报纸、横幅媒介手段向公众宣传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的理念,并增加乱闯红灯导致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视频图像信息,让公众在思想上敲响警钟,树立遵守规则的意识,从而不愿闯红灯乱过马路。


第三,开展乱过马路专项治理活动。交警部门应该在一定时期内的早晚交通高峰在各路口开展乱过马路的专项治理活动。通过视频拍摄取证,现场开具罚单,运用网络、报纸、微信客户端、电视新闻等媒体向公众公开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情况,处罚细节和活动进展,让广大公众认识到乱过马路是错误行为,必然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从而反省和纠正自己的行为,逐渐培育出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第四,合理规划道路,方便市民过街。出现过马路乱象,有部分原因是城市道路规划不科学,导致过街麻烦,市民冒险乱过马路,所以政府部门应该合理规划城市道路,从源头上遏制交通拥堵,在拥堵路段建立过街天桥,地下过街通道等,方便市民过马路,养车良好习惯。


总之,治理乱过马路行为不能靠简单的设置屏障去限制公众的错误行为,根本在于完善相关法律,严格执法,培育广大公众正确的思想认知和行为习惯。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乱过马路的问题,为公众建立安全、有序、文明的城市出行环境。


【知识迁移】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设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可见,现行的法律对乱过马路行为的处罚偏轻。

   

深圳市关于治理“闯红灯”行为的做法:深圳市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分档处罚,对一群人闯红灯时的带头者处罚50元,并将记录上传到全国交通违法系统,不缴纳罚款将不能办理考驾照、过户等车驾业务。


报名点击下方“ 阅读原文”。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