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错‖六人高速公路破坏护栏开走私通道获刑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编语:

4月21日,,维持三起破坏交通设施案原判,吴发强等6名上诉人因私自拆除高速公路护栏,开设走私通道,。


原判认定

2015年5月23日至25日期间,被告人梁永帮、梁永全与梁永权、“阿二”(均另案处理)为让走私车辆从私开的便道进入高速公路,四人来到钦东高速61km+300m处,梁永帮、梁永全两人除填补走私便道外,还帮搬煤气罐、氧割机等工具到高速路旁,梁永权、“阿二”用氧割机割开高速公路护栏,切割完后梁永帮、梁永全帮搬工具逃离现场;2015年5月27日,被告人吴发强、梁家强、陈钲金驾车前往钦东高速往东兴方向61KM+500M处,利用准备好的锤子、扳手、凿子等工具将高速公路护栏拆卸,随后驾车逃离现场;2015年6月25日,被告人陈新羽与两名男子(均另案处理)在钦东高速60KM+500M处破坏高速公路护栏,后被民警抓获。

2015年11月30日,,吴发强等6名被告人因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一审宣判后,六被告人不服,上诉称自己的行为主观恶性小,拆卸的是高速公路的附属设施,不影响外界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只造成安全隐患,社会危害性不大,。

二审判决

    ,高速公路属高危场所,路边设置的护栏板起到防撞及隔离的作用,6上诉人为了达到使走私车辆能通过便道进入高速公路的目的,对护栏板进行拆除,对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了安全隐患,足以使车辆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其行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已充分考虑了6上诉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量刑适当。故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法规:

【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情节较轻的,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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