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公司私自撤除道路防护栏,交警约谈企业法人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针对高新区天一广场南北道路护栏违规被撤除,造成行人横穿马路给车辆、行人带来不安全因素事故频发,引起相关媒体关注。接到群众投诉后,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对高新天一广场周围企业进行详细调查,并对相关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经查该护栏是天一广场某公司自行撤除,未申报相关部门批准私自撤除造成通行隐患。民警立即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进行批评教育,并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从而保证行人出行以及车辆行驶得到安全保障。

高新交警提醒广大群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刑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等,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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