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两名老人在铁高速行走,不顾身边呼啸而过的车辆,竟是为了这个原因……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3月5日10时许,,发现两名手提编织袋的拾荒老人正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走。过往车辆不时从她们身边呼啸而过,情况十分危险。


两名拾荒老人在高速应急车道上行走。


发现情况后,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快速上前劝阻两人,并将其带到安全区域。


经询问,两名老人是附近村民,上高速是为了捡废品卖赚一些生活费。民警得知后对两名拾荒老人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告知其上高速的危险性和严重性,甚至稍微不注意就会有生命危险。老人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会再到高速上拾荒。


随后,民警将两名拾荒老人安全带离了高速公路,以及时化解了险情,消除了事故隐患。


民警将两位老人带离高速。


港真,小卓对于敢在车辆如子弹一般在耳边嗖嗖嗖地飚过的高速公路上行走的人,只有这个表情:


各位大叔大妈格格杰杰们
高速公路万万走不得呀!

高速公路是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道路,行人是不允许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所受的损害也往往是最严重的一方,而且还要负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行人与非机动车都不得上高速公路。


在高速上行走有多危险你知道么?光说没用,小卓找了活生生的案例,看了你绝不敢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了!

       

这样的惨剧还有很多:



       案例一:2016年2月9日22时55分许,陈某某驾驶闽沪AEE766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温州方向开往福州方向,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903km 850m处,碰撞在高速公路行走的行人无名氏(女),造成行人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16年8月29日15时7分许,张某某驾驶浙C6LY33号小型轿车从温州方向开往宁德方向,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 100m处,碰撞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行人兰某香(女),造成行人兰某香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三: 2016年12月13日17时57分许,胡某某驾驶浙CQ39F1小型轿车沿浙江温州开往福建厦门方向,行经沈海高速公路A道1899km 800m处,碰撞在高速公路上横穿车道的行人王某惠,造成王某惠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四:2016年11月5日10时22分许,驾驶员陈某某驾驶闽CQ332F号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厦蓉高速12KM(厦门西收费站入口处),车辆碰撞由赵某某驾驶的吉CE4421重型半挂牵引车上下来横穿收费车道的石某某,致石某某当场死亡、闽CQ332F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陈某某受伤送医院治疗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

原因有二


主要原因


一是高速公路沿线居民对高速公路高速行车的高风险环境缺乏敬畏,存在侥幸,漠视法律法规,有的贪小便宜,进入高速公路拾荒;有的贪图便利,故意损坏防护网等隔离设施或利用防护设施缺陷,随意进入高速公路,导致事故发生,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二是小部分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漠视相关法律法规,随意在高速公路上下车行走、逗留、玩耍,导致发生事故,付出生命的代价。



交警提示

1.,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对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可处警告或10元的罚款。


2. 为确保您的生命安全,请高速公路沿线居民不要为了贪图方便而擅自跨越护栏横穿路面,更不要从高速互通出入口进入高速公路。


3. 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时,司乘人员切不可随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逗留、玩耍,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转移到路侧安全防护设施以外等待救援,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领导说了!您点一个z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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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玉林日报微报

编辑排版卓尔珠宝名表城(小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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