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11月3日至5日,保定市将出现连续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2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同时市政府提醒广大市民,应减少户外活动,外出请做好防护准备,并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本次预警于11月5日24时解除。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继续执行,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限号规则:
星期一:限尾号5和0
星期二:限尾号1和6
星期三:限尾号2和7
星期四:限尾号3和8
星期五:限尾号4和9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不含以下车辆: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非本市车辆在受限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一次劝导告知停驶、二次核查确认驶出、三次依法处罚的方式处置。
1、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2、黄标车、无标车禁行区域:市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3、货车禁行区域:核定载质量0.6吨(不含)以上的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通行东二环以西、北二环以南、三丰路以北(包含以上道路)及西二环(不含)以东的市区道路。主城区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以内区域(含以上道路)限制黄牌照货运车辆通行。
4、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