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古镛镇桃村勘头道路硬化和护栏、范厝新村挡墙和道路硬化工程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古镛镇桃村村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将乐县古镛镇桃村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将乐县古镛镇桃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将乐县古镛镇桃村勘头道路硬化和护栏、范厝新村挡墙和道路硬化工程,总投资约5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将乐县古镛镇桃村勘头道路硬化和护栏、范厝新村挡墙和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硬化、挡墙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下同):402714元;发包价:3801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且在福建省境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福建省人民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1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2. 根据闽建〔2016〕5号、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 2017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发售),每天上午08时 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预算书等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将乐县古镛镇桃村勘头道路硬化和护栏、范厝新村挡墙和道路硬化工程保证金(可简写)”
6.4. 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5〕32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12月12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 。
7.2. 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各一份〕并随身携带纸质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古镛镇桃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桃村村,邮编:353399
电话:13850883045,
联系人: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水南镇溪南新村8号2楼,邮编:353300
电子邮件: 88349939@qq.com
电话: 0598-5027678 18650925899 ,
联系人: 肖工 叶工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 ;
电话: 0598-226716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 户 行:将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31010010010000040524
部门或机构名称:__将乐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_
将乐县监察局 电话:0598-2333843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8-2326248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