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车客运价格,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运营,县发改委出台《关于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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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租车在运营时,必须严格执行打表计费制度,严格按表收费,严禁拒载乘客、中途甩客、不打表收费。
在车费方面实行分时段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起租价:5元/3公里;
超过3公里部分里程,每公里租价为1.20元,计费方式为每500米计费一次,即租价标准为0.60元/500米;
对单程载客超过5公里的,加收返空费。计费标准为:(实际行驶里程数-5公里)×0.60元/公里。同程往返不收返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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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租价:5.20元/3公里;
超过3公里部分里程,每公里租价1.40元,计费方式为每500米计费一次,即租价标准为0.70元/500米;
对单程载客超过5公里的,加收返空费。计费标准为:(实际行驶里程数-5公里)×0.70元/公里。同程往返不收返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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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消费者每次用车,驾驶员免费等候5分钟,超过5分钟收取等候费。标准为每5分钟按1公里运行价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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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租用期间,在计价器能够满足合乘计费的前提下,经征得第一用户的同意,方可搭乘第二用户。
合乘路段可以收取合乘租车费,合乘车费由合乘乘客各负担80%。合乘路段不得再收起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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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很多市民反映县城内的出租车运营存在很多问题,县发改委出台的这个通告,将大大地减少出租车运营乱象,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
如果你觉得这只是一纸空谈的话,那你就错了......他们是动真格的!
连日来,在县交通综合执法队的配合下,县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所,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对全县客运价格特别是出租车客运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上路执法检查。
通过检查,对重庆汽车运输集团垫江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垫江城镇运输有限公司、垫江县互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四台出租车不按规定打表计费,违反了明码标价相关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县发改委给予每个公司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县发改委投入6000元,给执行人员配备了行政执法仪,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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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客运价格秩序,县发改委加大了价格政策宣传力度,投入5000元,租用电子屏幕宣传车,将我县出租车打表计费规定价格政策在县城主次干道进行了每天7个小时的宣传,并制作了出租车客运价格政策规定公示栏,在高铁站出租车上下客区悬挂,提高了市民的价格政策知晓率,。
目前,我县出租车执行打表计费价格政策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价格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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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乘坐出租车,要求驾驶员行车打表,并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付费
■ 如驾驶员不打表,消费者可以拒付车费,并可拨打投诉电话74688161(县交通执法大队)进行投诉
■ 如驾驶员不按表收费,强行多收费,消费者可以现场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并注意保存录音、录像等证据
小编提醒,如市民在乘车时,遇到驾驶员收费不合理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行为时,可参照以上通告要求保留证据,并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以及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投诉电话7468816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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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希望市民朋友们从自身做起,不搭乘违法违规运营车辆不存侥幸心理,为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乘车环境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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