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罪犯王芳、张韵含、冉丹暂予监外执行的公示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
暂予监外执行公示书
(2016)甬象监外执行公示第6号
 
       罪犯王芳,女,1975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四川省邛崃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四川省大邑县雾山乡雾山村4组。。,次日被取保候审。
       2016年8月23日本院作出了(2016)浙0225刑初633号刑事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现罪犯王芳向本院提出其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经查,罪犯王芳确系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于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4-59182532。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2016)甬象监外执行公示第7号
 
       罪犯张韵含,女,1996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福建省诏安县,文化程度初中,无业,住福建省诏安县官陂镇马坑村崇福楼64号。2014年1月16日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撤销原判宣告缓刑五个月的执行部分,连同原判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未执行);。。2016年3月8日,被告人张韵含被广东省公安厅揭阳潮汕机场分局抓获,。
       2016年8月30日本院作出了(2016)浙0225刑初450号刑事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现罪犯张韵含向本院提出其系怀孕妇女。
       经查,罪犯张韵含确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于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4-59182532。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2016)甬象监外执行公示第8号
 
       罪犯冉丹,女,1993年3月1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重庆市奉节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重庆市奉节县新民镇九树村5组22号。。。
       2016年8月30日本院作出了(2016)浙0225刑初450号刑事判决,,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现罪犯冉丹向本院提出其系怀孕妇女。
       经查,罪犯冉丹确系怀孕的妇女,不宜收监执行,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现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对于拟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74-59182532。
 
二○一六年九月十二日
 

象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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