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校园贷,贷得起,还不起!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唉~~好烦啊!

哎?你怎么了?


快要开学了,我家里还是筹集不出学费。可是我想上大学,我在考虑要不要找校园贷借点钱。

千万不要啊!!你不知道近年来因为校园贷惹出好多事吗?校园贷是贷得起还不起的!不信?那就看下面两个事例吧。







案例一大二男生借款4万半年后要还100万 已辍学全家躲债 


 借款4万,借条却打了9万元

因为借款4万元,最终却背上了超100万元的负债。“这事如果不是发生在我儿子身上,我都不信。”上海的侯先生近日向南都记者报料,儿子小侯遭遇高利贷,在民间金融人士层层套路下,不断拆东墙补西墙,半年时间竟欠下100多万元的债。

侯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在上海读大二的小侯收到一条“校园贷”的短信,称可以为学生族提供分期贷款。因恰好手头紧,小侯动了借款的心思。“在上学的时候有兼职,就想着先借了然后慢慢还掉。”小侯告诉南都记者,他没想到的是,正是这条短信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小侯称,他联系到了借款者李某、冯某、欧阳某等人,第一次借款被带到上海一家饭店,从饭店老板处借款5万元。“但实际到手只有4万,借条却打了9万元。”小侯说,5万的借款,对方要求扣除2000元上门费和8000元中介费。至于9万的借条,对方告知,若按时还款无需按借条还。

根据约定,小侯每半个月按约定还款2000多元,一共还了3期。但到了第4期,借款的饭店老板突然提出,要求立刻还清所有借款。“兼职赚钱,怎么还得起。”就在小侯不知如何是好时,欧阳某再次出现,并称可以帮小侯“平账”。

小侯称,他就这样被带到上海源达大厦,向其中一家公司借款1万元。这一次,被要求一个月后还款1.3万元,而需要打6万元的借条。在到手的1万元借款中,中间人欧阳某和借款公司分别抽取了1500元手续费和2000元中介费,小侯到手的资金只有6500元。

小侯表示,为吸取第一次借款的教训,第二次借款后的第15天,他凑齐1.3万元到借款公司还钱后,却被告知提前还款属于违约,要求他偿还6万元的违约金。而且,一群大汉将他带到一辆车上威胁拿不出钱,不放人

小侯称,走投无路的他只能再次找到欧阳某。欧阳某再次把他带去找饭店老板。“打了一张12万的借条后,要求每月还利息1.2万元。”小侯说,借款者还“宽慰”他,本金可以等拿得出来再还。

小侯不清楚的是,一次次的借新还旧,已将他拖入一个还款的“深渊”———此后,小侯经历了超过10次被介绍到不同的地方借新款、平旧账。最初4万元的借款越滚越大。

一共打了20多张借条,金额100多万元。”侯先生说,中间他们筹款还了近30万,但这些高利贷放贷者期间亦通过威逼索要方式,让小侯的欠款不断增加。而借款事件完全打乱了小侯的求学生涯,因不堪借款者的骚扰,他们一家四处躲债,如今小侯辍学在家。






案例二:瞒着家长借“校园贷”日息高达10%

同样因为儿子借款签下一身债务的还有在广东务工的武先生。“看完山东的高利贷催收报道,我在想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被逼到这个份上。”武先生对南都记者表示,2015年-2016年期间,儿子瞒着他在借贷宝、期待乐、玖富深圳分公司、诺诺磅客等6家校园贷平台以及3家私人借贷公司、1家银行借款,至今利滚利至少欠下10多万元借款。

据武先生介绍,因生病在家,其家庭条件并不富裕。一儿一女读大学的学费均是借款以及助学贷款。但在重庆读专科的儿子从2014年开始,瞒着他向一些线上校园贷平台借款。其间,为了偿还贷款,儿子向不同的平台借款。

“这些贷款利息太高了,根本还不上。”武先生称,以其在期待乐的一笔借款看,5000多元的本金连本带息还了5000多,还有1000多元本金,但没多久,加上各类费用还需再还7000多元。“加上已经还的5000多,还款金额是本金的近3倍。”武先生表示,这样算的话就是日息10%以上了。

武先生告诉南都记者,涉事平台都是直接的贷款公司,没有一家不超过36%,从利率角度看,均属于高利贷。据其测算,其中多个平台的年化利息超过2000%。其间,儿子尽管变卖手机和笔记本,但都是杯水车薪。

武先生称,因为还不起贷款,家长和老师、同学开始不断收到催收团队催债。儿子为了躲避催收至今未和家人取得联系。




小美

看到了吧,校园贷处处都是陷阱,一步步引导你下地狱,不光害了自己还连累父母及亲朋好友。

呜,好可怕~

小美

还不止呢!有的同学还为此起了轻生的念头。





太恐怖了,我不要校园贷了




小美

“校园贷”乱象频发,大学生该如何应对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校园贷”乱象频发,大学生该如何应对呢?


1、大学生需警惕消费陷阱,学会综合评估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2、大学生需警惕信息泄露,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

3、大学生需正确处理学业与兼职的关系,守住职业底线。


4、“互联网金融”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只是作为新生事物,在变身为“校园贷”的过程中,其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大学生绝大多数已成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无论是面对“校园贷”还是将来未知的社会风险,是时候警觉起来了。


转自:广大华软平安志愿者服务队


本期编辑:新媒体工作部王子晴

负责编辑:外语系分团委新媒体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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