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家长注意!重庆2017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变!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注意啦! 

重庆2017义务教育招生办法出炉啦

各位云阳家长们

赶紧来看看

千万不要耽搁孩子入学时间哦


小学入学需年满6周岁
  据悉,,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年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统筹确定。

  此次市教委印发的《通知》显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这表明重庆市今年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保持不变。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用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通知》强调,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对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重庆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民办学校4月1日开始报名

  民办学校招生方案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于4月1日开始报名,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即6月20日开始报名审核)。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高度关注“私塾”“读经班”学生

  《通知》明确提出,要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重庆市教委要求对学籍管理系统空挂学籍的学生,要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去向,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学籍一经确立 不得擅自调取
  《通知》强调,学籍确需在区县内学校间调取的,必须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在区县间学校调取的,必须经两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但同时要明确,学籍是学生入学的结果,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入学的后置程序,不是入学和转学的前提条件,任何学校不得以学籍问题为由拒收学生。要做好为学生转接学籍和新建学籍工作,方便学生“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为正式在校生。


阳光招生 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
  为确保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重庆市教委要求要加强“阳光招生”,充分发挥区域内主流媒体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广泛持续地宣传招生政策,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重庆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坚决执行“六不准”:即不准提前招生、不准擅自跨范围招生、不准举办重点班和实验班、不准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不准择校乱收费,不准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对违反规定乱招生、乱收费的学校和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责任追究。


时间表

①3月31日公布招生入学政策

2017年3月31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众信息网开辟义务教育招生专栏,公布本区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市教委公众信息网将链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众信息网,方便群众查询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有关情况。


②5月10日起发布招生信息

5月10日起,各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发布入学登记通告。


③6月20日起报名并审核材料

从2017年6月20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始报名审核并公示。7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重庆市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来源:华龙网、平湖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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