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杀案背后的开发商身影(附问题案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此篇文章,我们还是要点到即止。




3月27日,忠县发生一起杀案。平安忠县进行了警情通报,如下:



来自看看新闻Knews的消息称,,为广东安华美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安华美博)副董事长游X赐


一个主管当地建设,一个是当地的开发商,双方自然有工作关联,算是比较接近(警情通报中称是朋友)。


他们的事件只能是由头——政商接近,要做到亲而清,边界很考验人,我们找了几起在重庆政商接近的问题案例(均来自公开资料),其中一位在重庆开发的商人,在成都爆出过麻袋送钱案;也有一位副区长,没有掌握好边界锒铛入狱;还有一位目前在西区发展得比较好的开发商,和一家村委会的集体性公司合作时,开口给对方书记的好处费是700万。


当然,案例只是个案,里面涉及的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他们都受到了法律的惩罚。更多的政府官员,清正廉洁,把边界守得很坚实。

1

游先生


游先生是忠县最大的开发商。


对于这家开发商,目前流传的说法还可以更精确,我们进行了重新梳理,股权图如下:



中博系在忠县以地块注册了很多地产公司,正达系和安华美博在这些地产公司里的股权比例不一,有的正达系高一点,有的安华美博系高一点。


死者为大,悲剧已经形成,关于逝者生前事,我们小心尺度尽量不涉及。安华美博和福建正达在忠县开发的楼盘之一中博世界城,紧临县政府大楼,号称「忠县解放碑」。以下文章有游先生的痕迹(来源:2009年8月7日 《重庆商报》《忠县未来「解放碑」中博吸引八方客户》)


中博地产公司总经理游恩赐告诉记者,本着「先扶持后收益」的原则,从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给予租赁户3年的市场经营培育期,出台「3年合约,2年免租」、「合约期间,免收6个月物业管理费」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查一下逝去官员的履历,他是2009年8月挂职忠县的。而游先生在此前,便已经在忠县。知情者告诉我们,中博系在2005年左右便扎根忠县。


从时间节点推算,游先生后来再在工作中,和分管城建、规划、国土资源的官员关系接近。


根据公开资料,游先生是福建人,背景再往深处挖掘一层,疑似跟福清市当地有关:


2016年1月,福建省福清市有一名出席当地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委员,和游先生同名同姓,提的议案也是关于楼市的。此外,在游先生的正达系公司里,我们找到一名监事的名字,和福清市的某位市领导同名同姓,但这些证据并不能指向同一个人。


这件事本身是不幸的,在厘清游先生背景后,我们不消费受害者。

2

边界

 

以下涉及的案例,均来自公开资料,更多是资本希望得到一种照顾,这有违公平原则。我们对其中涉及的企业匿名。


案例一 麻袋送钱案


重庆某区的开发商陈先生,在成都做园林绿化起家,在重庆某区开发50万方的大盘,这家开发商在重庆生意红红火火,但在成都本地则是「麻袋送钱」的一员。


以下内容来源于2016年8月20日,澎湃新闻网:


成都川西卉森投资有限公司法人陈XX为了在温江做工程的工程款结算以及「居然之家」项目开发等问题,请张康林帮忙。张康林表示可以帮其引荐温江区原区委书记谢超。随后,陈XX在张康林的帮助下见到了谢超,谢超答应帮忙。于是,陈XX为答谢谢超,准备了300万元现金,由张康林亲自帮其送到区委书记谢超的家里。


张康林在供述中承认,是他将六七十斤重的钞票装在麻袋中,亲自给谢超扛到家中。


公诉机关指控,张康林也收受了陈XX贿赂200万元。


案例二  副区长的4000多万敛财案


重庆某区副区长,也是当地KG新城的管理委员会主任。这里涉及的建筑公司众多,但主要是重庆渝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注意:别混淆了,这是一家民营公司,不是政府平台。


以下内容来源于(2015)渝高法刑复字第00003号:


2009年初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范XX利用其担任重庆市XX副区长、重庆市XX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城镇建设及XX新城、XX新城建设等职务便利,为余某某、梅某(均另案处理)等人承接工程项目谋取利益,伙同其妻弟周某(另案处理)等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好处费人民币共计4116.9243万元。


涉及工程主要包括「兴S大道绿化工程」、空G新城园林绿地养护工程回X农转非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余S路路面改造工程兰X大道改造工程等。


案例三 


开发商亲口许诺700万


这个案例的开发商现在还在西区活跃,在杨家坪繁华商业中心有个老项目。企业运转良性,对了,这家企业曾经和晋愉洽谈过收购后者的一个楼盘。这起案子里,为了联合建房,是开发商G先生许诺了重庆市XX区石X镇XX村民委员会书记700万的好处费。


以下内容来自于(2015)渝高法民终字第00146号:


 2007年底,XX村对政府拟优惠转让的60亩土地再次变更联合开发条件,即要求合作方必须先行垫资8000万元进入合作方和六X村共管银行账户。为此,王X与XX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开发商名字)进行了多次洽谈。洽谈中XXX表示可以考虑给王X个人好处费,双方约定为700万元,第一次给300万元,第二次给400万元。


合同签订两三日后,XXX将300万元现金送给王X。


2008年4月、7月,经XX集团公司要求,王X因收受了300万元好处费,且考虑到XX集团公司承诺土地揭牌后再支付400万元好处费,故先后同意将共管账户中的700万元、500万元退还XX集团公司。


……期间,王X多次要求XXX给付剩余的400万元好处费,双方于2010年7月在约定地点交付时因意外原因而中止,其后双方就该事未再联系过。


我们引用这一段话作为结尾:


3月1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这种权力只能用来为中国人民谋福祉、为社会服务,而不能被用来牟取政府官员个人的私利,政府官员只能是人民公仆,而绝不允许成为污吏。中国企业拥有巨大的财富,这种财富只能用来造福于民、造福社会,绝不允许成为腐蚀官员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企业考虑自己的利益必须被约束在合法的范围内,企业的财富绝不允许用于突破法的约束。


杨晓渡说,有些企业家特别愿意同政府官员打交道,有两种情况是不正常的。一种是资本希望求得一种照顾,但这有违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另一种是资本希望在掌握经济权力之后,,这是十分危险的。从政府角度看,一些官员为了一己之私,利用手中权力寻租,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大搞利益输送、大发不义之财,这有违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宗旨。(来源:新浪新闻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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