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增长,女职工经期、孕期工作那些事儿,都可以签订专项集体合同啦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你知道吗?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签订综合性集体合同3.74万份,覆盖企业20.59万家,覆盖职工500.29万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80万份,覆盖企业20.56万家,覆盖职工488.07万人。两个合同覆盖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覆盖职工700万人。

先科普一下,什么是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合同。又称团体协约、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福利等事项,。


而涉及这么大的群体,我市关于集体合同的地方性法规情况怎么样?

答案是,“不尽完善”。但令人振奋的是,今天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首次分组审议了《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

记者注意到,草案新增设了专项集体合同一章,明确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劳动工资等专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的集体合同是专项集体合同。这些规定能很好地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关于劳动安全卫生

就劳动安全卫生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该包含哪些内容呢?

草案规定,关于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防护;劳动安全卫生培训;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都可以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

而女职工们非常关心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又包括哪些内容呢?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女职工定期健康检查和妇科病普查;女职工计划生育方面的待遇;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关于劳动工资

最关心的工资问题来了!

草案规定,职工方与用人单位均可提出工资增长、维持或者降低的协商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双方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以下列因素作为协商基础:

地区、行业、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水平;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用人单位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其他有关情况。

       而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应包括以下全部或者部分内容:

工资标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标准);工资分配制度、最低工资;各个岗位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办法;加班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工资调整办法;带薪假期,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和奖金分配办法;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支付办法;其他与劳动报酬分配有关的事项。


❤  编辑|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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