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出台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的意见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创业带动就业,增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力,日前,合江县结合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工作,提出意见。2016年6月22日,文件已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突出六项重点工作


1.推动产业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着力打造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长江经济带特色农业示范区、川渝黔旅游“金三角”休闲度假目的地、川渝黔结合部区域物流中心。支持乡镇根据自身情况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拓宽返乡创业领域。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


2.鼓励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发挥既熟悉外地市场又熟悉家乡资源的优势,借力“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商业,实现本地产品与外地市场对接。充分利用融入重庆发展机遇,吸引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打造重庆的“菜篮子”和“果盘子”方面的创业项目。


3.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融入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荔枝、真龙柚、金钗石斛等特色产业基地,促进蔬菜、水产、畜牧等农副产品规模化发展,打造优势产业集群。鼓励创业基础好、创业能力强的返乡人员利用农田景观、农业生产文化、农家生活等特色,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旅游景点、农业生产体验等休闲观光农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渗透。


4.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建立完善土地承包和流转服务平台为重点,以专业大户承包、龙头企业流转、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代种代耕等为主要模式,鼓励返乡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合作建立营销渠道,合力打造特色品牌,共同抵御市场风险。


5.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快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和电商服务及物流配送体系。鼓励和扶持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利用相关平台,将本地资源、产品通过线上销售、线下体验与重庆等外地市场有效对接。


6.引导农民企业家回合江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强与驻外商会和农民企业家的联系,以慰问、座谈、赴外引资引智、创业大赛等形式组织开展鼓励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服务专项活动,支持农民企业家返乡投资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及养老健康服务等产业。

健全三大返乡创业平台


1.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公共创业服务队伍建设,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设立创业服务窗口,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一站式”创业综合服务,切实帮助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解决在返乡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互联网创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合江特色农产品电商平台1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27个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284个,引导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渠道,着力打造“互联网+”新模式带动返乡创业。


3.加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建设。依托合江现代农业示范园、白沙灵丹村幸福美丽新村、密溪真龙柚生态示范园等重点发展的农业项目,开发建设一批返乡创业园,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提供必要的水、电、交通、物流、通讯、宽带、场地设施等方面的优惠和服务。

构建三大创业服务体系


1.强化返乡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体系。紧密结合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特点、需求和地域经济特色,鼓励和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实训、政策咨询等服务,对服务效果明显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创业服务补贴。


2.完善返乡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及时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户籍转移、社会保障、住房、子女入学、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权益维护等公共服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全力关心和帮助,解决其返乡创业后顾之忧。


3.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体系。运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机制,调动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机构、电子商务平台、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社会各方积极性,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解决企业开办、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各类科技人员为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提供科技服务,促进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运用其创新成果创业。加大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力度,提高中介服务质量。

落实九类优惠政策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放宽经营场所登记要求,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放宽经营范围,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开放。积极引导和扶持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免费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2.放宽市场准入。鼓励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对政府主导、财政支持的农村公益性工程和项目,可采取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设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建设、管护和运营。对能够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支持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或领办的农业经营实体参加政府采购,提供农产品供需、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服务。


3.落实定向减税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农林牧渔业发展、扶持小微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吸纳失业人员就业项目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4.落实普遍性降费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6.落实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被征地农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或再就业的,可凭有关资料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7.落实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发挥全县各类产业发展资金作用,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具备各项支农惠农资金、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各级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其他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扶持范围。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符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8.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创业初创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探索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农村产权纳入融资担保抵押范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 10 万元,期限 2年,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领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按规定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贷款基准利率 50%的财政贴息;落实贫困地区返乡创业贷款分险政策,建立200万元担保基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发放无担保贷款。


9.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返乡创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推动支持农业设施用地政策落地见效,适当放宽返乡创业园用电用水用地标准,执行优惠价格。租用园区内国有土地和标准厂房的,也可按弹性年期出让或“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方式用地,降低一次性支出成本。对入驻园区(孵化基地)的返乡农民工和农民企业家提供场地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和企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


咨询电话:合江县人社局就业失业促进股08305261363


附件:合江县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 年)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文/新闻中心:朱丹

编/杜明珉 代勇 审/税晓霞 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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