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销政策
在职职工: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87%=报销费用
退休职工:
(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起付线)×95%=报销费用
其中:
1、自付部分:包括自费项目、乙类项目中按比例需自费的部分、超标项目中超标的部分。
2、起付线:东华医院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为440元,每增加一次,起付线依次降低10%,最低不少于260元。对已办理特病门诊的,只需首次住院支付起付线440元。
注:本年度统筹基金报销限额4.7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额报销,限额50万元。(与特病门诊合并计算)
特病门诊报销政策
一、办理了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这三种重大疾病的:
甲类医疗(药品)费用×90%=报销费用
(乙类诊疗费用×80%)×90%=报销费用
(乙类药品费用×90%)×90%=报销费用
二、办理了其他特病的:
甲类医疗(药品)费用×80%=报销费用
(乙类诊疗费用×80%)×80%=报销费用
(乙类药品费用×90%)×80%=报销费用
特病种类:
1、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
3、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4、糖尿病1型、2型;
5、系统性红斑狼疮;
6、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7、冠心病;
8、风湿性心瓣膜病;
9、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10、支气管哮喘;
11、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
12、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3、肝硬化(失代偿期);
14、再生障碍性贫血;
15、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等);
16、结核病;
17、血友病;
18、重度前列腺增生;
19、类风湿关节炎;
20、帕金森病;
21、肌萎缩侧索硬化症;
22、骨髓增殖性疾病;
23、丙型肝炎;
24、乙型肝炎。
注:年度特病门诊报销起付线为440元(与住院分开计算);
重度前列腺增生年度报销限额1000元;
乙型肝炎年度报销限额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