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刚委员:鼓励“四有”人员退休还乡 培育“新乡贤文化”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游历百城,终归田园”,这是中华文化中历来有之的优良传统。全国、重庆市政协副主席、民盟重庆市委主委吴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大力培育“新乡贤文化”过程中,倡导和鼓励有现代理念、有一技之长、有资本或资源、有意愿返乡定居的城市退休人员(以下简称“四有”人员)“告老还乡”,有助于缩小城乡文明程度、发达程度和现代化程度之间的差距,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有助于加快乡村“新乡贤文化”的培育。

  

鼓励“四有”人员“告老还乡”,有以下积极意义:


一是对我国传统社会“树高千丈,叶落归根;游历百城,终归田园”的归故里、回乡村优良传统的现实传承。


二是能够形成人才资源“流出乡村”与“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使城乡间人才分布结构趋于合理。


三是能够为乡村带来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等,老人带有退休金的还乡,会拉动乡村的消费,子孙辈也会往返城乡,亲近自然,凭添乡村人气,把城市文明的卫生习惯、生活方式、现代文明、文化教养、综合素质带到乡村,有助于尽快繁荣乡村。


四是“四有”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其余热,为美好乡村建设出谋划策、躬行实践,并以自己的见识及生活方式垂范乡邻、传播文明、改善乡村风气。

        

但是,目前“四有”人员“告老还乡”还面临“三难”:


一是由于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制度等因素,从乡村走出的人才失去农村户籍、失去农村土地,还乡只能租房或住在亲戚家,没有安定感。


二是难留。习惯了城市生活的退休人员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后,普遍缺少生活的便利感和舒适感。


加之,退休人员一些退休待遇、医疗保障等与所在城市绑定,回乡后,养老、就医等难以到位。

        

为此,可结合当前乡村土地改革“三权分置”的有关精神,在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上,允许农民自愿将宅基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还乡人员。在尊重还乡人员意愿的基础上,探索将“四有”人员分流到乡村原籍村落所属乡镇乃至县城,将还乡人员的住宅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整体布局,予以统筹规划。

        

将“四有”人员“告老还乡”纳入促进乡村繁荣发展的前瞻性民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尽快进行调研论证,从户籍迁移、安家补贴、旧宅修复、土地流转、产业扶持、社区融合等方面,探索制定吸引“四有”人员还乡定居的具体政策。

 

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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