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选举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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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要求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
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每届任期3年或5年。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应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参与人员
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
代表产生
代表名额一般100-200人,最多不超过300人,团员或所辖团组织较少的,可适当减少代表名额。
2)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
委员会设置
团支部委员会:3-5人
团总支部委员会:5-7人
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7-9人
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15-21人
乡镇团的委员会:9-21人
会议报批
,应事先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并获取批准。
召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选举,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
,。
召开预备会
,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主持召开大会的预备会议。
。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后,。
选举委员会委员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由全体团员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
团的基层委员会委员,。
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不设常务委员会。
团员人数在2000名以上或以下设团委的基层团组织,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可设立常务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团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有团员大会从新当选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会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有效的选举方式
团员大会,,团的基层委员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到会人数2/3,方可进行选举。
团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收回的票数≤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选票所选人数≤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结果报告、监督
团的基层组织的选举结果须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并由上级团组织发文公布。
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则的选举,上级团组织可作出选举无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