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投诉是衡量领导担当的试金石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这两天,有一则新闻撩拨起无数警察内心深处脆弱的心弦。重庆一位交通协警停下警车,到路边水果摊买几斤水果,不曾想被觉悟高的群众拍下来发到相关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如下:

 


 

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立即启动雷霆手段,据说,这位协警在很短时间内就接到了开除的处分。

 

这则新闻如同一颗炸弹,在笔者参与的多个警察讨论群掀起了阵阵巨澜,众多警察的意见主要是:第一,对待群众投诉,应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有效投诉要及时改正,遇到无效投诉,向群众解释清楚就行了。第二,具体到这则投诉,如果这位协警在购买水果时影响到自己的工作,或者带来了其他显而易见的不好影响,该处分就处分,该开除就开除,但是联系到近日重庆的火炉天气,在工作间隙买二斤水果吃一下解暑,不应该受到开除这样严厉的处罚,相反,这个投诉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则无效投诉。第三点,一些地方的领导机关在处置群众投诉意见时,已经不再具体甄别有效投诉与无效投诉了,一切投诉都按照有效投诉办理,开除重庆买瓜协警是一系列“无效投诉”发威的案例中最新的一起。

 

笔者刚入警时,还经常能够从各级文件中看到“无效投诉”这个词,对待群众投诉,都是先行调查,了解清楚这个投诉是有效投诉还是无效投诉,对待有效投诉,对当事民警该怎么处分就怎么处分,对待无效投诉,,解释清楚也就行了。。

 

随着近年来各级领导机关对网络舆情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对群众投诉受重视的程度也更胜往昔。说真的,群众投诉五花八门,既有切实有效的投诉,也有吹毛求疵的强人所难,对待后者,,不管这些投诉诉求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都是简单粗暴的对被投诉民警一罚了之,认为只要群众满意了,不制造出新的舆情就够了,至于当事民警服不服,是不是伤了基层的心,就没人计较了。

 


其实,对待无效投诉的态度,正好反映了领导机关敢不敢担当的问题。从优待警喊了这么多年,民警待遇提升不提升的问题很清楚,大家都不用说了,连无效投诉都不敢正视,宁愿委屈民警、牺牲公平正义,让当事民警背黑锅,也不敢在舆情面前说个不字,有些领导的“舆情软骨病”也该治治了吧。

 

当然,笔者无意讳疾忌医,对待有效投诉,各级公安机关也总能积极面对,处理也多是就重不就轻,这些都是事实。但是对待一些于情于理于法都缺乏依据的投诉,简单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做法,更像是周星驰喜剧电影里的无厘头剧情,不应该出现在以执法为己任的公安机关。最后,给此次涉诉公安机关的领导同志们普及一下常识,看看人家海峡对岸的台湾警方是怎么处置此类舆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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