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权者的尴尬与人的——写在“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之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今天(20161125日),朋友圈的女权小伙伴都在转反性别暴力的微信。包括全国妇联,,包括橙雨伞公益,包括其他一些倡导性别平等的机构,都在自家的新媒体平台推出了不错的宣传片。这当然是好事,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女权者的声音必须足够响亮才行!

 

199912月,,指定每年的1125日为“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国际日”。由于每年的1210,世界妇女组织就把这段时间定为“消除对女性的暴力16日行动”,并在这16天里开展诸多的活动。

 

1125日,是为了纪念1960年这一天死亡的多米尼加共和国米拉贝尔三姐妹

 

针对妇女的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普遍问题,数据表明,全世界每三个女性中就有一个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殴打、或遭到其他方式的虐待。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施虐者往往是受害者所熟悉的人。

 

早在1993年,,就“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下了定义:“不论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私人生活中,对妇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上或性行为上的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宣言》同时指出,。

 

而实际上,米拉贝尔三姐妹的被害与家庭暴力无关。相反,她们的丈夫是与她们一起并肩作战的战友与伙伴。。。

 

早在十八年前的1981年,第一届拉丁美洲女权主义大会就将米拉贝尔三姐妹被暗杀的这一天定为反对暴力的纪念日。会议指出,对女性的暴力包括家庭暴力、。

 

针对妇女的暴力虽然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在,官方一般指的是家庭暴力,民间指的是家庭暴力和犯。或者说,在这个纪念米拉贝尔三姐妹的日子里,人们更愿意谈论家庭暴力。,但在我看来,更多的则是,家庭暴力已经成了屡禁不绝的针对女性的最主要的犯罪。

 

全国妇联有统计数据说,在女性的整个婚姻生活中,曾受过丈夫不同形式的暴力的比例是24.7,就是说,大约每四个女性,就有一个遭受过家庭暴力。而我的个人推断是,这一数据超过百分之九十。当然,有网友指责我在权威数据里夹带个人的私货。

 

19959月,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行动纲领》称,“对妇女的暴力侵犯,。自此,“家庭暴力”一词开始出现在大众传媒领域,并很快被公众认知接受。

 

经过整整二十年的推动,今年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反家庭暴力法》。这当然是一个进步!尽管这部法律是女权主义者的心血,但我对这部法律并无太高评价,虽然这部法律里面有诸如“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些花里胡哨的新名目,但它更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装点门面的空壳。

 

反家暴的核心灵魂应该是“家暴零容忍”,而这部法律却在一定程度上纵容犯罪——面对杀害、、殴打、辱骂女性的犯罪情节,与同类犯罪相比,这部法律没有树立法定刑之内从重的原则。

 

这是女权主义者的尴尬,当你一腔怒火地要求立法时,最终所立之法往往事与愿违。相类似的还有针对幼女的。当女权主义者要求严惩女童犯罪时,相关机构已在有关文件里,把幼女的界限像变魔术一样,由14周岁降到了12周岁。而这个文件的名字竟然叫《关于依法严惩害未成年犯罪的意见》。

 

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三年间,全国各地被媒体曝光的儿童案共968起,受害儿童超过1790人。2015年,曝光的儿童案日均达0.95起,平均接近每天一起。今年,曝光的儿童案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曾表示,害案件,尤其是针对中小学生的害案件,隐案比例是17。意思是说,一起儿童新闻的曝光,或许意味着七起案件已然发生。在这篇文章中,我还想夹带一点我的“私货”:无论是“女童保护”发布的数据,还是王教授的推断,披露的数字和推断的比例都是小于实际情况的。

 

某种程度上说,人的精神是的,当你向他控诉家庭暴力的危害时,他会装模作样地留下几滴泪水,象征性地喊上几句热血沸腾的口号;当你向他指明女童的严重程度时,他会一副愤怒的表情,作出一副不严惩凶手誓不罢休的样子。可是,当你让他真正处理这种案件时,无论是立法者,还是司法者,抑或普通民众——尤其是普通民众,又表现出了惯有的冷酷与无情。

 

该怎么办呢?


(作者系女权主义时评作者,精卫鸟女性文化评论机构主笔,著有《另一种美》,新浪微博@高富强)




相关链接①:判施暴者半年刑,是对“家暴零容忍”的嘲弄——评重庆女子服毒死亡案


相关链接②:该怎样理解“家暴零容忍”——针对妇女的家庭犯罪必须从重处罚


相关链接③:李阳谈前妻:如果在美国我一枪就把她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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