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日,小编得知一个重大消息
2017年长寿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出炉了
一档全年缴费2328.6元
二档全年缴费5122.92元
比2016年分别多缴196.2元、431.64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46572元(3881元/月)。
除在职职工,三类人群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城镇职工医保:
一是:具有重庆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且无用人单位的城乡居民;
二是: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未年满60周岁、女未年满55周岁,在重庆市灵活就业的人员;
三是:具有本市以外户籍的以下人员:已在重庆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无用人单位退休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在2017年度办理一次性趸缴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62091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满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年度缴费金额为465.72元。
以个人身份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参保后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续保缴费的,医保待遇等待期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
由原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统一调整为“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手续”
1、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2017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便于银行代扣代缴。
2、参保人员可在2017年1月底到代扣代缴银行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的,需在2017年4月10日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清缴费。
3、若超过2017年4月10日再办理补缴,则从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7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满满的干货哟~
赶紧告诉有需要的朋友们吧!
(记者 黄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