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
在酉阳兴隆镇土坪村里,刘老伯与高老伯是邻居,两家的土地也挨着不远。
两位老伯为了自家方便,一天,便你一言我一语地将自家的土地换给了对方。
(那时候老伯们还没有法治意识,对于互换土地的问题,仅仅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签署纸质协议)
1984--2016
高老伯呢,因为“农转非”就把土地转让给了自己的堂弟高二伯。
春去秋来,高二伯就辛勤地在这块土地上耕种,并上交了农税,而且还上到了土地证。
2016.5
这天,刘老伯手里撰着土地证来找高老伯了,要回土地!因为证上写着高二伯正在耕种的土地是他的,还对高老伯说:这土地未经我的同意就擅自转让给他人了,这是你不对!而高老伯、高二伯满腹委屈,土地是当初我们口头承诺互换的,所以土地就是我的啦,而且我们耕种那么多年,这地就更应该是我们的啦!
结果,两家人“一言不合”闹到了村委会!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只好~~
兴隆司法所的电话急促响起~~ “罗所长,土坪村有一起山林土地纠纷多次调解仍未成功,希望你能到本村来指导调解一下!!”
5月20日,所长罗雪峰接到该镇土坪村综治专干的电话。在挂断电话后,罗雪峰立即向土坪村村干部了解事情始末,并组织所内人员查阅资料,研究相关的法律条款,为纠纷调解做准备。
在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调解人员仔细对案情进行梳理,并找出争议焦点:双方的土地证上都有这块土地,那么,这块土地到底属于谁。
抓住了问题的关键,事情就好办了。
我们的调解员可是兵分几路呢~~一路对对双方当事人耐心引导,一路走访当时知情人,对案件情况再次进行深入了解,最后面对面和双方当时进行问题确认。在法、理、情三个方面的入手,逐步攻破当事人心中的高墙,缓和了现场调解气氛。接下来,司法君们用“背对背”调解方法,将双方隔离开,分别做工作,并对其它解决途径进行了说明。
最后,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同意由村委会出面对当年所换土地重新确权,并填写土地证。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司法君的努力没有白费哟!一场时隔30年的土地纠纷在4小时内成功调处,棒棒哒!
酉阳县的司法君告诉小思:在百姓中因土地争议引发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由于历史原因或是百姓在处理土地互换方面缺乏法律思维,导致土地纠纷在农村广泛存在,我们不仅要更深入地普法,还要让百姓遇事找法、学会用法。
供稿:酉阳县司法局
编辑: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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