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救援工具做到“汽油满满”应该是底线,也是很简单的事情。
前不久,某县一名5岁男童玩耍时不慎溺水,在当地接受简单治疗恢复呼吸心跳后,乘救护车转院救治。不幸该救护车中途缺油,耽误了抢救时间,男童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提出索赔。
尤为值得反思的是,这起悲剧本来是有可能被避免的,医院救护车在转运病人的过程中,出现中途没油的突发状况,暴露出的是医院在救护车管理方面的致命失误。这样的失误,以前不应该有,今后更不应该有。
对于生命救援来说,时间是第一位的。比如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脑中风,最佳救治时间很短,一旦错过最佳救治时间,轻则会留下后遗症,重则造成死亡。
试问我们能宽容“没有水的消防车”吗?然而现实中,有的救护车到了地方,却没有携带担架,有的救护车没有随车医生或者急救氧气不够用。业内人士说,对“半路没油”的救护车进行惩处,很有必要,就是要让司法判决成为“救护车半路没油”的加油器,从而促进整个救护行业的规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