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私募基金启动自查:是否有到期未兑付情况请说明!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3月22日,重庆证监局召集了辖区内的私募基金开会,并宣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私募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


据悉,通知里的内容涉及了以下关键词:「借新还旧」,资金池高额收益兑付问题杠杆问题备案信息一致性违规资产转让合格投资者变相公开销售私募产品信息披露托管户


自查范围为2017年3月15日之前,注册地在重庆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自查重点包括以下5点:


  1. 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信息真实完整性;

  2. 募集行为合规性:包括销售推荐行为是否规范、投资者是否满足合规投资者标准、投资者人数是否符合法定人数限制;是否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是否夸大或虚假宣传等

  3. 基金资产安全性:包括是否挪用、侵占基金财产、是否资金混同进行投资、是否违反合同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等

  4. 信息披露完整性,包括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是否欺诈投资者等

  5. 基金产品到期兑付及时性:包括是否有到期未兑付的情况、是否有即将到期出现兑付风险的情况等


证监局规定,从2017年5月起,每月10日前汇报2个月内到期产品兑付情况,出现兑付风险,立即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重庆的私募基金公司,一共有188家。





附: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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