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加气站想申请燃气经营许可 经信君带你Get√新办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点击上方“重庆经信委” 一键关注,欢迎订阅。

微信号:chongqingjingxin


经信君收到了一条重要消息

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

有新办法修订出台了

快一起去看看吧


为规范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切实推进CNG加气站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工作,市经信委推出了《重庆市城镇天然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修订本)》


网友

经信君,《实施办法(修订本)》出台后,有哪些企业适用?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管道天然气经营和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CNG、L-CNG)经营活动的企业。

经信君

网友

那么,燃气经营企业该如何判定是合法经营呢?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而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都应遵循《实施办法(修订版)》。

经信君



下面

经信君就为大家讲点

燃气经营许可的干货



申请条件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燃气经营区域、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3.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5.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制度;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企业章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制度,燃气安全宣传制度、安全自评估和风险识别管理体系等。


6.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行维护和抢险人员及必备的应急抢险设备和交通工具。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供气能力1万户以下


配备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燃气专业不少于2人;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


配备合格的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4人。


抢险车辆不少于1台,并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燃气检测仪、电焊机、发电机、移动式防爆风机、夜间防爆应急照明灯组、防护服、防爆抢修工具、地下燃气管道泄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


供气能力1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


配备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燃气专业不少于3人;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配备合格的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人员每2500户不少于1人。


抢险车辆不少于2台,并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燃气检测仪、电焊机、发电机、移动式防爆风机、夜间防爆应急照明灯组、防护服、防爆抢修工具、地下燃气管道泄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


供气能力5万户以上10万户以下


配备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燃气专业不少于5人;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


配备合格的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人员每2500户不少于1人。


抢险车辆不少于3台,并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燃气检测仪、电焊机、发电机、移动式防爆风机、夜间防爆应急照明灯组、防护服、防爆抢修工具、地下燃气管道泄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


供气能力10万户以上


配备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燃气专业不少于10人;燃气或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


配备合格的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人员每2500户不少于1人。


抢险车辆不少于5台,并配备足够的便携式燃气检测仪、电焊机、发电机、移动式防爆风机、夜间防爆应急照明灯组、防护服、防爆抢修工具、地下燃气管道泄漏检测仪、空气呼吸器等器材。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经营企业


配备与CNG加气站经营管理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从事CNG加气站技术管理三年及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同一公司技术人员在所管理的CNG加气站可通用),经相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人员不少于5人。


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燃气事故抢险抢修能力,配备抢险抢修必要的设备机具,包括便携式燃气检测仪不少于1台、移动式防爆风机不少于1台、夜间防爆应急照明灯组不少于1套。




7.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经市经信委考核合格。


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及数量,应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每个岗位1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是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燃气输配场站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燃气用具安装维修工等。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每2500户不少于1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的注销手续。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燃气经营企业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燃气经营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燃气经营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燃气经营企业对原有用户安置和设施处置等相关方案;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与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发证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补办


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在重庆市主要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许可证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发证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向办理许可的燃气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燃气经营情况报告。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详细内容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