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给市民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
但“看得到,摸不到”的特殊性
导致了网购退货率居高不下
作为促销筹码的“7天无理由退换货”
却在“下单轻松退货难”的尴尬中
变成买卖双方拉锯的战场
明天(3月15日)开始,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新规来袭,“剁手族”注意
下面这些关键点要记牢了
1、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2、鲜活易腐的商品;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5、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6、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7、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办法》第8条规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视为商品完好。
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
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
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对于7天无理由退货的期限,应当是从消费者签收商品的第二天开始计算。
并且如果需要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应当在这7日内,向网络商品经销商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
近日在苏宁易购、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
可以看到标注“是否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
并且对相关规则进行了详细解释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
细化规则是一件互惠互利的好事
一定程度可减少网购售后问题的纷争
如果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受到损害
请大家及时拨打12315
或者就近向当地的消委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