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514公里交通标志、级波形护栏建设安装项目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一、招标条件
2017年娄烦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并发改审批发[2017]392号和娄烦县交通运输局以娄交运发[2017]124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娄烦县交通运输局养护中心的委托,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hp1706lf301
2、项目名称:2017年娄烦县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3、工程地点:太原市娄烦县岩头村等8个村
4、工程规模:本项目拟改造路段全长27.514公里,其中隐患路段合计长18公里。工程涉及娄烦县岩头村等8个村村道,其中:岩头村起点为县道下寺线,终点为岩头村,路线全长1.73公里;井子村起点为县道下寺线,终点为井子村,路线全长2.039公里;梁儿上村起点为县道下寺线,终点为梁儿上村,路线全长5.5公里;常里岩村起点为省道岚古线,终点为石娄村,路线全长5.5公里;任家沟村起点为省道岚马线,终点为任家沟村,路线全长1.32公里;寨沟村起点为县道罗马线,终点为石娄村,路线全长2.855公里;南岔村起点为省道岚古线,终点为石娄村,路线全长3.57公里;白道村起点为省道岚古线,终点为石娄村,路线全长5公里。
5、招标内容:包括交通标志、级波形护栏的建设安装。
6、建设期限: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近五年(2012年12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交工或竣工)完成过至少两项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中,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评价为D级,或曾被评价为D级但处罚期限已过,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西”“信用交通”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年12月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拟任项目经理的最低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公路工程施工5年经历,担任过两项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00时,在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持下面要求资料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证件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携带本证)、基本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业绩证明复印件(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2.人员证件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经理的证件资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从事过施工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如上述证明文件均未体现项目经理情况,需另附一份发包人证明)、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至少含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单位名称,网上可查)。 
3、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报名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信息进行查询,对未查询到或查询不一致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报名时由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办理,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地点,下同)
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00时。
地点: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与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投标无效。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和《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娄烦县交通运输局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山西华普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体育西路288号茂业天地小区6号楼1504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34603645、0351-2727165
联系传真:0351-8387150   
电子邮箱:sxhp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园南路支行
帐    号:69609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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