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JA标)施工招标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1.招标条件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已由省发改委以粤发改交通函[2015]36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JA标)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项目起于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上村,与既有长深高速相接,设置上村枢纽互通;终于平远县田兴村,设置田兴枢纽互通立交与平兴高速相接。本项目路线全长33.36km。设大桥28座、中桥2座、互通立交4处、涵洞59处、通道9道、隧道2座,匝道收费站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全线采用设计速度为10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6m,双向4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

2.1.3招标范围

项目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招标,主要范围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防抛网、道钉、轮廓标、防眩板、声屏障等交通安全设施

2.1.4计划工期:暂定12个月(3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类别

标段编号

起讫桩号

主要工程项目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备注

H

交通安全设施

JA

K0+000-

K33+355.993

交通安全设施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至附录7

注:1、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不予报名,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资格审查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的二维码标识经招标人查验营业执照属实且符合报名条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的二维码标识经招标人查验证书属实且符合报名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装订成册),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资料USB存储盘(设计图纸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数据盘)每套售价500元,共计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若存在报名标段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大柘镇G35 平兴高速石正收费站右侧

邮政编码:514641

联 系 人:韦工、谢工

电   话:0753-8988229

传   真:0753-8988233

广东梅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地独立完成以下类似工程:

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3个合同段,公路里程累计不少于60公里,且各合同段同时含有标志、标线、护栏工程内容。

注:1.近五年指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投标人无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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