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员工餐厅、会议中心、商务中心、技术中心等楼宇专业化的公共服务平台,可按工程投资的20%、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自平台投用之日起3年内,可参照本楼宇同品质楼面租价的20%给予运营经费补助。
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总部企业高管、财务负责人和重点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区人才建设专项、优先服务。
总部及重点企业一次性购买或置换新建楼宇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办公房,可按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10%给予补助。
综合考虑楼宇的硬件配置、软件服务和区级税收贡献等因素,每年评选认定一批星级楼宇,授予荣誉称号并对五星级楼宇、四星级楼宇、三星级楼宇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