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Tech国际】: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反倾销措施进行期中复审调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PV-Tech讯)2014年1月20日,,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

2016年2月14日,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主张终裁后韩国向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幅度加大,超过了终裁确定的反倾销税税率,要求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申请调查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继续按照原来的措施水平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性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了相关材料。

2016年11月1日,,并向其转交了期中复审申请书的公开文本及保密资料的非保密概要。有关利害关系方提交了针对本次期中复审立案的评论意见。

,。。现将有关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本次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产品范围为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的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复审程序

(一)利害关系方评论。

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对本复审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二)问卷发放。

,将根据需要发送调查问卷给相关利害关系方。://trb.mofcom.gov.cn)“案件动态”栏目下载。对调查问卷所作的答卷应当在调查问卷发送之日后的37日内按问卷要求提交。

(三)听证会。

,。

(四)实地核查。

;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任何材料均应包括同意接受核查的声明;核查前,。

四、不合作的后果

,,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郑江、于治国、张金定

电话:86-10-65198076、85093407、65198053  

传真:86-10-65198172

2016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尹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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