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参加了一个商业论坛,台上好多商业大佬,言语之间,诸人都提到了一个话题:心怀感恩,才能获得事业的成功、人生的幸福云云。感恩,又见“感恩”!他们说对了,但是他们也说错了!
当年重庆谈判,美国的将军居中调停,,,他就不吭声。
于是,将军啊,你说的其实都对的,但是啊,你说的时机不对,你所处的位置不对,所以啊,你再对的东西都是错的!
常怀感恩心好不好,当然好,西方人也常说!但是,西方人的感恩是一种宗教性质的,是心怀敬意,并起而行之的宗教情怀,而我们的感恩呢?是道德性质的,重心不是感恩别人,而是要求别人对自己感恩,是对别人的道德要求。
大佬们所处的地位而言,他们要“心存感恩”,说出来难免有要求别人之嫌,所以,他们应该践行“感恩”最主要的层面:行动。不然,我们就会觉得怪怪的,一群猫天天在耗子群里宣传要心存感恩,这是毛意思呢?
大佬们所说的感恩,绝大部分是一种对别人的道德要求,他们希望别人对他们感恩!否则,这些大亨真如他们所说自己“心怀感恩”,那我们会看到我们公益、慈善事业是繁荣的,社会上的侠骨柔情是比比皆是的,我们的产品是安全的。可惜,我们没有看到这些,所以,我说这些“心怀感恩”是假的。
我为什么反感宣扬诸如“感恩之心”的情怀?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先做到最基本的,才能奢谈情怀。如果我们连基本的都做不到,却在谈“感恩”“匠心”,那意味着什么?用虚伪道德来掩盖法律义务,也就是把法律的基本义务转变为对道德的希望。
为什么法律不愿意涉及情怀?就是因为这些无法衡量,无法衡量的东西也就无法追求。我们不是应该先确保最基本的义务履行吗?你别连基本的职业义务都没有完成,就来要求别人做到“高尚”的道德情怀。这本质是反道德,甚至是反法治的。
你做每一件工作,从事的每一桩事情,并非一定要基于高尚的道德,而应该是基本的职业操守——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开始希望别人感谢你,这是很扯蛋的。
客户希望律师感恩他,因为他们觉得给了律师以生意;律师希望客户感恩他,因为他们觉得给了客户以收益。——双方都希望彼此给自己最大的敬意,所以,两者到最后都失望了。
这样的想法其实很怪异,法律服务本质上就是一种生意,生意是什么?是互惠!没有互惠的基础,就不会产生这样的交易。律师没有能力,没有客户会给你机会,但是你收了客户的律师费,不是应该给客户以收益吗?两者之间是平等的,是互利的,何必要拔高到感恩的层面呢?
做生意,或者律师执业,要按照规则办事,维护规则,就是维护相互的敬意。我们都按规则,大家对彼此的行为有所预期,那我们就会有安全感,就会对彼此更尽力,这个比奢谈感恩来得更有意义。
在大约1800年前,我有个老乡,叫李密,他给当时的皇帝写了一封信,这封信里有一段话,就是对“感恩”的最好诠释:
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
他给晋武帝说,我没有祖母抚养我,我到不了今天;而祖母没有我,没有办法过余生。什么意思呢?我与祖母是一种相互的依存关系,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上我们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而已。
所以,他并没有说我的幼年要感恩我的祖母,或者我的祖母老年时要感恩于我,他表达是我感谢我的祖母,但是我不能因为如今我照顾她更多就要求她感激于我:我与祖母相互依赖,任何时候不能没有彼此。
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从来都不是谁对谁的施舍,而应该是对彼此都有意义。我们感谢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朋友,但不管在生意上、工作上、生活中,如果我们不能意识到对彼此的深刻依赖,而且这种相互的依赖是以互利为前提的,那我们无法建立一个良好的关系,更无法做到“毫不妥协的尊重他人”,这个时候,谈什么“感恩”都是扯蛋!
我感激出现在我生命中的每一个人,
也感谢每一个关注法律先生的朋友,
同时,我更希望,
我们的出现可以为你们带来更多的价值,
这才是我们存在的意义。
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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