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明确的是,一直被热议的房地产税是一个新税种,不同于现行的房产税。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是房产税,而非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大可不必说后面有利益集团,有各种各样反对的声音。每个政策出来都有赞成和反对的声音,那该出还是出了啊。。但是对于房产税,我觉得我们还没有研究清楚。一个政策不出台,做研究、教书的人的责任在于把相关问题研究得更透一点,而不仅仅简单地呼吁早日出台该政策。比如说,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结果不能说不好,但至少不是像我们原来想的那样好。
征房地产税,大家提出的反对意见中,我觉得有两个还是比较难反驳的。第一,买房子是交了土地出让金(表现为房价的组成部分)。政府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是用于城市建设的,房地产税的目的主要也是用于城市建设,两笔钱的目的相同,这怎么算?第二,房产税是根据面积还是价值来收?这两种方法都有问题。按面积,最大的问题是不同区位的房屋的价值未能在税收中得到很好的反映。按价值来算,我们国家房屋的种类太多了,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价值在市场上是没法和商品房来比的。原来花了更高的价钱买房的人现在还要交更多房产税,原来享受了各种各样福利分房政策的人可以少交房产税,但是他们的房子位置也许是一样的,享受的公共服务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