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特区
为了稳妥推进改革,中国一直采取先局部试点、再推广经验的渐进式改革策略。
改革开放早期,曾设立深圳、珠海等几个经济特区,区内实行特殊的政策。综合改革试验区与特区在性质上比较接近,但“试验”内容更明确。比如,有的针对城乡协调发展问题,有的针对资源环境问题等。
◎ 开发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既着眼于产业发展的规律又着眼于区域发展规律。
特别是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不同的产业之间如何互补,突出产业的集聚优势,政府都要发挥较大的作用。能够进入园区的企业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优惠提供工业用地和税收减免。
◎ 高新区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多的是着眼于产业发展规律。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需要政府的扶植加以培育。
科技部对于“高新区”的介入甚至都细化到了产业的指导目录,也就是说,哪个地方的高新区应重点发展何种产业,都有着明确的规定。
◎ 自贸区
自贸区即自由贸易区,园区内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
各种“区”相互之间并不是排斥的,同一个地方可以同时具备多种“区”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