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商场景区擅自涨价 经营者最高或罚500万元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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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不管是商场、餐厅还是火车站、汽车站都将迎来消费高峰。今(15)日,重庆市物价局召开2016年春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春节期间,市民如果遭遇私自提价、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可拨打12358举报电话,违法经营者最高或被罚500万元。

经营者应明码标价 不得提高价格后再打折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提醒告诫函》要求,、、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

各商场、超市经营者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开展促销活动中,不得提高价格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价、虚构原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明确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不允许任何经营者趁节日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各客运公司、机场、车站、码头应做好票价公示工作,要在醒目位置标明自愿购买保险,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误导乘客乱收打包费、托运费,严禁趁节日之机搭车乱收费。

各旅行社、旅游景点和景区要做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工作,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招徕游客;不得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不得随意更改合同中的价格约定;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等。

洗车行业协会、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和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做到明码标价、收费公示。

市民发现价格违法可举报 最高或处500万罚款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如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我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且情节较重的最高处500万元罚款,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市物价局提醒,春节期间,市民若发现有经营者或相关商家有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据悉,参与此次告诫会的包括重庆百货、家乐福等17家商场超市经营者,重庆火车站站务中心等13家交通行业经营者,中国旅行社等12家旅游行业经营者,万达广场等7家综合购物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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