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重庆市涉外经济金融发展情况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一、重庆市涉外经济发展情况


(一)银行代客涉外收支继续保持中西部第一。


初步统计,2016年,重庆市银行代客涉外收支总额6819亿元,同比下降5.1%,规模继续保持全国第十、中西部第一。其中,货物贸易涉外收支4264亿元,同比增长8.1%;服务贸易涉外收支252亿元,同比增长20%;直接投资涉外收支1291亿元,同比下降25.4%。


(二)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成效初显。


2016年,,依托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大力推动企业跨境融资,全市企业跨境融资流入42亿美元,同比增长1.5倍。从融资来源看,新加坡成为主要的外资来源地,有23亿美元的境外融资来源于新加坡,占全市境外融资的55%。从融资主体看,中资企业成为跨境融资的生力军,跨境融资总额29亿美元,占比69%。


(三)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取得新进展。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争取新增4家企业集团参与跨国公司集中运营,便利跨国公司跨境融通资金和调剂余缺,有力支持试点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全市共11家企业参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实现外汇资金集中收付158亿美元,净流入12亿美元。


(四)重庆市出口企业经营保持稳定。


,逾六成出口企业出口销售额、在手订单保持增长或稳定。其中,63%的企业出口销售额较上个季度增长或保持稳定,74%的企业出口产品在手订单增长或保持稳定,82%的企业出口利润率增长或保持稳定;63%的企业预计下季度出口销售额增长或保持不变,73%的企业预计下季度出口在手订单增长或保持不变,86%的企业预计下季度盈利状况好转或保持不变。


二、新政策解读


(一)优化个人外汇业务系统,完善个人外汇信息申报管理。


为提高个人外汇数据申报质量,2016年12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汇发〔2016〕34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汇申请书》,个人结售汇便利化额度等现行政策不变。优化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细化申报内容,明晰个人购付汇应遵循的规则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个人办理购汇业务时应认真阅读并如实、完整申报,作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


二是强化银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责任。要求银行加强合规性管理,认真落实展业原则,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对于存在误导个人购付汇、真实性审核不严、协助个人违规购付汇、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等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境内个人未按要求填写《个人购汇申请书》的,银行不得为其办理购汇业务。


三是对个人申报进行事中事后抽查并加大惩处力度。虚假申报、骗汇、欺诈、违规使用和非法转移外汇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关注名单”,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购汇,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予以行政处罚、进行反洗钱调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二)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文),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有助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


一是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应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该政策进一步提高境内外汇贷款使用便利,改变原来除出口押汇外的境内外汇贷款不能结汇的状况,有利于拓宽贸易出口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


二是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对于境内提供担保、境外获得的贷款,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有利于境内企业拓宽境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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