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推送的“【好消息!】家庭农场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实行“先建后补——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中,《关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先建后补”的意见》的文号应为: 国农办〔2016〕51号。特此更正!
中国家庭农场
2017年1月13日
(封面图片源自网络)
在“中国家庭农场”微信主页面
1.点击子菜单“工作动态”中的“往期精彩”,即可查看往期内容精选。
2. 回复关键词: 重庆 即可查看相应地区家庭农场相关政策文件(点击地区名称,即可查看相关扶持文件;在主页面回复地区名称关键词,即可查看相关系列文件)
3.回复关键词:惠农 即可查看相关补贴政策文件
4.回复关键词: 即可查看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政策文件
5. 回复关键词:
版权所有:
维护制作:
农村土地经营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010-81706745
电子邮箱:familyfarm@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