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工委函〔2017〕1号
关于截至2017年第1季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机构
评定服务情况的通告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14〕564号)的要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对评定机构所推荐企业的评定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和专家复核,并作出评定决定。截至2017年3月31日,10家评定机构向评定工作委员会推荐的企业数量及未通过评定的企业数量分别如下:
表 截至2017年3月31日10家评定机构评定服务情况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机构名称 | 推荐至评定工作委员会的企业数量 | 其中未通过评定的企业数量 |
1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80 | 1 |
2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 85 | 6 |
3 |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 149 | 7 |
4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90 | 8 |
5 | 上海质量管理科学研究院 | 51 | 3 |
6 |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 94 | 5 |
7 | 重庆海特克制造业信息化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 15 | 2 |
8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 | 28 | 2 |
9 | 北京国金衡信认证有限公司 | 96 | 7 |
10 | 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73 | 6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