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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执法受阻可处罚款50万,律师依法办案受阻却只能投诉。
01
日前有新闻报道,汉中中院的执行局法官因案件执行,到建行西安曲江支行进行贷款调查。执行法官在依法出示了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协助查询函后,遭到银行方面拒绝,银行方面要求法官提供介绍信。执行法官提出依法只需提供工作证、执行公务证、协助查询函即可,但银行方面仍然拒绝配合。次日,汉中中院对该银行的不配合行为处以罚款50万。
法官在依法执法过程中受阻,依照《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据此,汉中中院的法官在依法出示了证件和协助查询函后,银行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协助。可银行说我的规矩是要拿介绍信来,否则不接待。可后果就是介绍信没来,来了一张罚单。。
02
2015年曾有报道,北京市律协会长高子程律师,到海淀区看守所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值班民警告知“上级规定”,已有两名律师会见过的嫌疑人,有新律师会见的,必须由之前的律师来看守所与嫌疑人办理解除委托,下一个律师才能会见。高律师与之交涉后仍然未能被安排会见。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更有律师遭遇过,办理会见手续时被要求提供委托人与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否则不予办理。
律师持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手续就应当依法安排会见,可还是有这样那样的“上级规定”来加以限制。律师只能反映情况或者进行投诉,却没有其他的救济方式,如果法律能赋予强制手段,相信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就不再是难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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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勇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
重庆律师协会刑委会主任
张智勇领衔的智豪律师团队代理了赵红霞、、刘汉刘维系列、文强系列、四川交警开房丢枪、不作为锦旗刑拘案、厦大教授艳照门等三千余件贪污贿赂、毒品案、经济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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