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3月24日,,先后到渝东北地区、渝东南地区、渝南地区、渝西地区等12个区县开展冬春救助督查工作。
此次冬春救助督查的重点是全面深入开展“五查”“四访”工作。
一是在救助款物使用上,督查是否坚持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
二是在救助对象确认上,督查是否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核、县定”四程序;
三是在救助款物发放上,督查是否严格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四步骤;
四是在款物发放形式上,督查是否全面推行受灾群众救助卡制度,积极推行“一卡(折)通”等社会化发放方式,做到“资金来源、发放原则、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四公开;
五是在款物发放环节上,督查是否切实做到专帐管理、专人负责、手续完备、账款相符。
一是访冬春救助户,了解受灾群众家庭情况和救助情况;
二是访村民代表,了解群众代表是否参加冬春救助评议会,了解冬春救助评议程序是否规范;
三是访党员、退休老干部,调查了解冬春救助工作是否公平、公开、公正;
四是访乡镇、村组干部,了解冬春救助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