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秀山人:下月起,行人翻栏杆、闯红灯……可能要罚款哦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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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仅2016年全年,重庆市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起数占全年交通事故总数的41.66%;.24%;行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占全年因交通事故受伤总人数的32.02%。



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


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路口实拍)

已成为行人和机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行人违法具有普遍性、群体性、随意性、反复性等特点,行人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往往非死即伤。

当大家在埋怨行车秩序混乱,交通设施不健全,交通事故增加的时候,却很少正视“人”自身的问题。从警方交通事故数据分析中了解到,因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较为突出。


  


完善行人交通设施

  

为此,重庆交巡警经过长时间调研,对因隔离护栏缺损、过街设施缺失等客观原因,造成行人秩序混乱的地点进行整改,会同相关部门在道路改、扩建时,采用增设人行二次过街设施、高差隔离、观赏植物隔离等方式对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物理隔离。

  

在有条件的路段,增设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满足行人过街需求。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在完善行人通行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行人交通事故易发点,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重点路段●

  1.南坪东路女子医院路段

  2.海峡路沿线

  3.海铜东路

  4. 渝州路

  5.南坪西路福天大厦路段

  6.石新路立交

  7.北碚车站路口

  8.沙杨路

  9.三角碑转盘

  10.南开下穿道

  11.五里店十字路口

  12.洋河立交

  

●也欢迎市民积极参与警方即将开展的问卷调查,对行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进行增补。


  


处罚措施


一、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二、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罚款20元。

三、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四、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五、行人进入城市快速道路的,罚款20元。

六、行人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罚款20元。

七、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八、在执法中,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对行人处 2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罚款,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开具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十、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于确无法当场缴纳罚款的违法人,可以采取自愿协助交巡警劝导其他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



法律法规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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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遵守交规!

来源:重庆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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