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保姆的垫江人注意啦! 这些问题千万不要大意!!!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亲,你家请保姆了吗?
你知道如果你家的保姆工作时出现意外,
导致自身遭受伤害或者伤害到他人的情况时,
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担吗?
昨天下午,市民王女士给本报帮帮帮栏目组打来电话,称她家雇佣的保姆骑车送孩子上学期间,不慎撞伤了行人,保姆本人和孩子也均受到轻伤,请问三个人的检查、医疗等相关费用应该由谁承担?
王女士告诉小编,由于自己和丈夫都要上班,每天早出晚归的,家中才上小学二年级的女儿没人照顾,他们便雇佣了张女士照顾女儿的饮食起居,张女士到他们家已经一年多,平时做事井井有条,大家都相处得很愉快。

8月26日,王女士和丈夫和往常一样,一大早就去上班,委托保姆张女士上午带着女儿去美术班学习,张女士骑车送孩子去学习班的途中,途径月阳桥附近滨河路段时,由于行人太多,不慎将一名老人撞倒,张女士和后座的女儿也随车跌倒。
王女士接到电话后,急忙和丈夫赶到现场,将三人送往县医院检查,由于知道保姆经济能力有限,便主动垫付了三人的检查费和医疗费,经检查孩子和保姆均是皮外伤,简单治疗处理后已无大碍,但是老人因为年纪大,受到惊吓和撞击,导致左脚扭伤严重,治疗了3天后一直无法行走。其子女说除去治疗以外,老人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要求保姆拿出800元的营养费和护理费,保姆也以经济困难为由让王女士垫付,并口头约定以日后的工资抵扣。

王女士说:“三人的检查费、医疗费加上后面的赔偿费一共是两千七百多元,当时自己和丈夫也没多想,只是觉得应该先把事情解决好了再说,就垫付了所有的钱。”
据王女士介绍,事后张女士却说,因为自己和王女士是雇佣关系,她是在上班期间出的事,这些费用应该由王女士承担。由于两人意见达不到统一,关系僵化。目前张女士已经离开她家,并拒绝承担任何费用。

王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和丈夫也是普通的工作者,收入也并不多,还要负担孩子和老人,而张女士在照顾孩子期间由于自己的失误导致孩子受伤,她不但不赔偿反而要求他们承担所有费用,自己觉得很委屈。
律师说法
 
小编就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重庆奇策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飞鹏。
程律师分析认为,本案的相关责任应当王女士全部负担。

程律师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遭受损害的,雇主要承担无过错责任,换言之,即使雇主无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张女士与王女士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张女士送小孩是从事雇佣活动。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上述情形则适用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明确“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张女士在王女士家中从事保姆工作,双方形成雇佣关系。王女士对保姆从事工作未尽到提供安全工作环境的责任,存在一定过错。当然保姆作为长期专门从事家庭服务人员,也未尽到必要的谨慎义务,对其自身遭受的伤害亦有过错,因此双方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份额。

该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中,虽然保姆骑车导致小孩受伤,但其是在从事雇佣活动,没有证据证明保姆对事故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同样,保姆给老人造成的损失也应当由王女士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张女士认为保姆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那么在向老人赔偿后,可以向保姆主张追偿权。

所幸的是,本案的总的损失不是很大。如果损失较大,还要考虑老人是否有过错,如果老人有过错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从王女士和张女士责任承担能力上看,王女士可能大于张女士,在损失不大的情况下,王女士应当全部承担。当然张女士也应当引以为戒,任何时候不要忘记安全第一。

记者: 代莉
编辑:Daily

责编: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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