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银行行长涉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引哗然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导读

近日,,历时近4个月,抓获包括银行管理层在内的犯罪团伙骨干分子15人、查获公民银行个人信息257万条、涉案资金230万元,成功打掉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这一黑色产业链。该新闻一经曝出,立刻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特别是此案中湖南一银行行长参与其中,售卖征信系统查询账号,。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数据显示,仅10月15日—10月19日,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相关的新闻达2096篇,微信文章1019篇,论坛跟帖222篇。



 

一、舆情传播脉络


舆情产生。10月16日20时59分,据中新网报道,,“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告破,立刻引发社会的热切关注,自媒体成为该事件讨论重要平台。舆情开始开始发酵。


舆情高潮。10月17日早上,成都商报发表文章《你,就这样被他们“卖”了 银行行长卖账号 银行员工窃信息》,梳理“5·26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发生始末,分析了公民信息泄露的路径以及犯罪团伙作案方式,。随后,澎湃新闻网、法制网等媒体迅速跟进报道,人民网、北京青年报、重庆晚报、新京报、工人日报等媒体官方新浪微博纷纷转载,一时间,公众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产生的原因、过程及影响成为讨论的焦点。


舆情回落。10月17日,伴随着中新网等多家媒体的快速调查报道,案件随之明朗,事件的发生脉络也逐渐为大家所知,网民关切的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回应。当前人们关注的重点更多的转移到个人信息的保护,自此舆情开始呈现回落趋势。




二、舆情反馈


媒体观点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现象严重,亟需加强法治建设。10月18日,《法制日报》刊文《行长卖账号敲响信息保护警钟》表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就得准确界定个人信息的范畴,明确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安全责任以及监督检查等等。而我国现有法律对这些规定得还不够详细,有必要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来予以规范。此外,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银行行长如此懈怠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职责,那么,在快递邮寄、商品房买卖等商业过程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更令人堪忧。因此,在建立健全法律规定的同时,、教育、医疗、金融等重点行业加大信息源头保护力度,严惩监守自盗的“内鬼”,让相关责任人员真正肩负起信息源头保护的职责。


公民信息安全保障,银行应承担更重要的责任。10月18日《宁波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员工泄露公民信息  银行也应该担责》,文中强调:任何一起信息泄露事件的发生,犯事者都不是“一个人战斗”。公民个人银行信息被泄露,固然与银行个别员工的利欲熏心有关,但更与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如果银行加强对员工和信息的管理,打实打牢了“防火墙”,何至于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可以说,银行没有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按照权责相等原则,有多大的利益就得担负多大的责任。公民与银行发生业务关系,银行有义务维护公民信息安全。如果银行没有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导致公民信息泄露,那就应该负责。换而言之,在对这一案件的处理中,既要追究涉事员工的责任,也要追究涉事银行的责任。而且,银行应该对被泄露信息的公民给予一定补偿。也只有这样,才能倒逼涉事单位更好地做好信息管理和保密工作。


网民观点




自己也遭遇过类似信息被泄露事件(20%)

@许大壮啊-xndmm:之前刚中行签贷款,第二天广发银行就开了什么基金,紧接着装修电话,保险电话,中介电话打了一天,我找谁说理去?


建议加强个人信息保护(28%)

@果然蔬心:这个问题有点大,建议征信系统查询账号需要指纹,人脸识别才能登陆


应严厉打击涉案犯罪分子(39%)

@silvia看世界:严惩!出卖信息的比诈骗分子更可恶;这个不解决,抓再多诈骗者都无用。


为金融机构正名(10%)

@婧文s:我也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上班。表示客户的银行卡信息我们根本看不到。


其他(3%)




三、舆情观察


回顾整个舆情事件的传播过程,该事件首次报道过后,迅速的引爆舆情,引来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虽然此舆情事件当前已得到一定程度的消解,但是要想减少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仍有许多问题值得反思:


第一,媒体和网民对该事件的广泛关注凸显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迫切性。事实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议题一直都是官方和民间讨论的重点,。但是,类似事件仍然发生说明法律法规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亟需完善,务必最大限度的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涉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重大舆情事件频繁发生,需要政府、企业、媒体等多主体共同治理。据媒体报道,,截至9月底,,抓获犯罪嫌疑人3300余人,其中银行、教育、电信、快递、证券、电商网站等行业内部人员270余人。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路径多元,甚至已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涉及到许多的行业和领域,,必须联合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媒体、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协同打击。


第三,普及信息安全知识,提升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安全知识的普及,引导公民提高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避免轻信或轻易将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等重要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积极防范各类信息泄露和诈骗犯罪。


作者|人民网新媒体智库见习助理研究员 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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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新媒体智库新策论微信公号

编辑|朱玉萍 主编|刘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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