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伏」OR「巧合」?新牌坊一土地拍卖背后:地主和某银行前高管同名同姓!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11月24日挂出的这起土地拍卖案表面并不起眼。


三个主角:


主角关系
卖家土地主人T先生
买家重庆市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天房地产)
借款机构N银行重庆渝中支行
借款抵押物新牌坊土地
事件「博天房地产」还不出借款,土地将要被拍卖。

蹊跷的是:在这家借出了真金白银的银行里,曾经有一位和地主T先生同名同姓的人(为了区别「地主T先生」,我们称他为「银行T先生」)


而这个姓氏不是常用姓氏,姓名3个字,并不是「张丽」、「李强」等国民大众名,撞名率并不高,「银行T先生」后来成了N银行某区支行行长,随后投身互联网金融大潮。


拍卖


先从一宗平平无奇的拍卖案说起,这单拍卖今年5月初挂出来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流拍了。


11月24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再次挂出了该宗土地,降价200多万。


信息如下:


委托,定于2016年12月14日10:00 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整体变卖。


标的物: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牌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524变卖保留价:1277.12775万元


这块土地的位置不错,新溉大道新牌坊立交桥附近,正位于北城阳光尚线和北城阳光金典交界处。


5月份的拍卖中,项目经理是这么推销土地的:为了实现宗地价值最大化,建议与旁边的楼盘联姻。(翻译一下就是买了之后,找邻居北城致远合作或者卖给北城,资金吃紧的北城致远哭晕在厕所……


 土地现状



渊源

该块土地的故事跌宕。我们按照时间顺序,从头捋一捋。


1.2010年1月21日,土地主人T先生与重庆嘉立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嘉立腾房地产」,本文中系路过)签订《土地转让协议》,约定将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新牌坊210东侧679地号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嘉立腾房地产」。


这块土地,T先生是怎么来的呢?通过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


2. 当年3月15日,T先生获得该块土地使用权证,并准备和「嘉立腾房地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后者却反悔了, 这不倒爷嘛,对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投入即转手以高价倒卖,宝宝不开心,不当冤大头!


3.官司「嘉立腾房地产」输了,但这块土地的流转却到了另一家房地产公司,也是本文的主角「博天房地产」,根据资料查询,产权是从T先生的名下转到的这家地产公司,后者虽然跟金庸的男主角一样出场晚,戏份却吃重。


4.2014年1月15日,「博天房地产」关联公司,向N银行渝中支行,借款1000万元,抵押物即为此块土地,对的,这家银行里,也有着一个同名同姓的T先生


5.2015年6月16日,,因为无法还款,原告N银行重庆渝中支行对被告「博天房地产」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房产证号为2××D房地证2010字第0036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


6.2016年5月、11月,该土地两次登上联交所,12月14日即将拍卖。


杠杆术


两个T先生,名字一样,一个连接着土地,一个连接着银行,且有着共同的桥梁「博天房地产」。


也许世界上有着这样的巧合。


龙门阵财经未能证实2个T先生是同一个人。但一个最极端的情况是:


N银行重庆渝中支行的前员工,

成为一桩土地强制执行的债权人,低价拿下了新牌坊的这块地

将地辗转卖给了一家房地产公司

该家公司又以土地为抵押物,在这家银行成功贷了款


那么,这其中又意味着什么?


龙门阵财经无法获知T先生买下债权需要的具体资金,但充裕的时间窗口,完全可以让他以杠杆撬动这一切,而不是一次性付清;


随即获得土地、转手、成功找到接盘者,并为接盘者提供借款资金来源,套现出局、付给原债权人出让金,这一系列的金融杠杆设计得可谓完美。(备注:这是在两个T先生为一个人的情况下假设


从土地接盘者「博天房地产」在银行借款开始,地主T先生便再无跟土地有关的活动痕迹。


而查询银行T先生的履历为:曾任N银行渝中支行的二级支行行长,零售业务部总经理。(龙门阵财经注:所担任职务来源于T先生网络上的公开履历。


银行T先生2012年时,还是该银行某区支行行长,2014年,即为深圳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董事长,也是一家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旗下拥有股权投资基金和互联网金融等。




信息和资源,很值钱,不信你看这桩变现,除了身份可能敏感,一切都很完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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