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重庆七旬老太竟当众干出这种事...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重庆南川区的杨大姐开了一家肉铺,昨天一位老太太来称了两斤肉,可在付钱的时候,杨大姐发现老太太的举动有些不对劲...




这位老太太接连摸出两张百元大钞都是假的,杨大姐怀疑对方是故意使用,于是果断拨打110报警。




民警来到现场一看,杨大姐收到的的确是,于是立即对老太太进行询问。经过了解老太太已经76岁,而且身上还带有不止一张。



民警总共在老太太身上找到了9张。对于这些的来源,老太太承认,其中6张,是家里开商店烟的时候,不小心收的;另外3张是她找一位同乡兑换的。



630有料哥提醒:,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有同学会问了,故意使用的行为,哪种程度会构成犯罪呢?


通俗地说,持有、使用,总面额达到4000元的,就已经达到犯罪起刑点,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知是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目前,案件已经移交给了当地派出所,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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