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出具警示函:重庆一家平台公司的年报“难产”幕后!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文/两江棒棒(微信公众号:黄桷树财经

,犹如平地响惊雷。

2016年7月7日,:上证债监【2016】41号),经查明,重庆某平台公司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于规定时间之前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第4.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关承诺。

据悉,重庆某平台公司在2009年发行了10亿元的公司债券,在2012年发行了8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均为7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4.8条显示,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是否披露定期报告。约定披露的,发行人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或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向本所提交并披露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因故无法按时披露的,应当提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说明延期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偿付本息能力的情形和风险。


工商资料显示,重庆某平台公司的注册时间为2002年1月,注册资本超过30亿元,有两位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均为国有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在中国资本市场过往案例当中,年报“难产”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计、年报编制等工作尚未完成”、“财务未及时提供部分财务资料”、“财务总监辞职、年报编制延长”、“筹划重大事项影响年报出具”、“公司基本面出现重大问题”等。

但重庆某平台公司的情况比较特殊。

黄桷树财经注意到,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上,能查询到重庆某平台公司披露了2015年的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落款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是一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庆某平台公司是否披露了2015年年度报告?这其中是否有一些误会之处呢?

截止2015年末,重庆某平台公司的短期借款为24.2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6.06亿元,长期借款为26.42亿元。

黄桷树财经认为,,牵扯其中的债权人银行肯定神经紧绷,如果存在相应的误会,重庆某平台公司应该主动向债权人银行做出充分说明,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值得注意的是,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重庆某平台公司近期需要做两件事:

一、积极推进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披露。

二、核查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规程是否完善及有效执行,并于2016年7月11日前披露2015年年报未按时披露的具体原因及解决方案。如公司经营情况可能对公司债券的按期偿付产生负面影响的,应当同时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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