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向广大商家、企业做出以下价格提醒:
一、节日期间,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经营者应积极组织货源,保证粮、油、肉、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合理定价,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恶意囤积商品、哄抬价格。
三、从事商品零售行业的商场、超市及相关经营门店在开展价格促销活动中,应诚实守信,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
四、客运企业、车站站场、旅游景区等行业经营者应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
五、餐饮、娱乐行业经营者应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变动时及时告知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