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近期拟为宁海路两侧分隔带安装护栏。根据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投标单位和投标人参加竞价。
(1)建设单位:海安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宁海路两侧分隔带护栏安装工程。
(3)项目地点:海安县宁海路(江海路至东海大道路段)。
(4)工程内容:宁海路(江海路至东海大道路段)两侧分隔带安装护栏。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7)招标内容:
(8)付款方式:工程安装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50%,年底付至80%,一年后复验合格付清余款。
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劳动合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27日12:00之前到海安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行政部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7日下午3:00,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海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十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送达的投标文件需进行密封处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现场缴纳)。
本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多轮报价,经过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法人资格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授权);
(3)投标函;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人承诺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
招标人:海安县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县海安镇平桥村24组63号
联系人:徐甲峰 电 话:0513-8882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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