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路上奥迪强行加塞撞车撞护栏!在淄博,这8种司机太讨厌!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9月22日晚间10点30分,在柳泉路美食街路口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一辆黑色奥迪车强行加塞导致与两辆出租车发生碰撞,路中间200米的隔离栏全部被撞坏,所幸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22日23点15分,大众网记者赶到现场。黑色奥迪已经不知去向,柳泉路中间的隔离栏因奥迪车加塞而被冲的七零八落,且满地都是奥迪车散落的零件,一辆出租车被隔离栏的栏桩卡住,停在路中间,另一辆出租车则停在路边。

记者从目击者处了解到,交通事故因黑色奥迪强行加塞所造成,“当时两辆出租车都是按左转弯的规定道路行驶,黑色奥迪从北向南行驶,奥迪想强行加塞进左转道,出租车和奥迪都没了错车的空间,奥迪就直接撞上了隔离栏,两个出租车也都被隔离栏给撞了。” 

事故发生后,奥迪司机因涉嫌酒驾已被警方控制。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抛开酒驾不酒驾不说,

生活中,

就是有些司机的开车习惯很闹人。

以下这8个令人讨厌的开车方式,

司机们都看看你有没有!


一、不分时段路段乱按喇叭 

回想自己开车的经历,遇到堵车、前面有行人,你是否会下意识的按喇叭催促?突然的喇叭声会使人受到惊吓,还影响了附近居民的休息。


二、雨天开车溅起一波水  

开车溅水到路人身上,如果还选择不停车而离开,肯定是应该被谴责的。这个行为,无论是不是故意的,都是一个很讨人厌的坏习惯,作为一名驾驶员,必须有能力去分辨前面的路况,如果有积水,必须要减速慢行,这是体现一个驾驶者素质的表现。不是说你不小心溅到人一身水,停车道歉、自责一下就了事了,换位思考一下就能理解了。


三、滥用远光灯 

乱打远光灯是一种行车道德问题,对他人造成伤害,对交通环境造成危险。无论是对面车辆、还是后方车辆的远光灯,对驾驶员或多或少都有干扰。

下面这些情况是不可以使用远光灯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以下规定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四、突然转向或随意变道  

不提前打转向灯就突然转向,往往会让后车的司机有些措手不及,如果是强行加塞、或者随意变道,那更是令人讨厌。


五、车窗抛物 

昨天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一私家车里的孩子竟然手伸出车窗抛洒了一大把碎纸片,风一吹,纸片乱飞,请不要随意向车窗外扔东西。


六、不看清周围情况就开车门    

因为突然开车门导致后方有人撞上来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死亡案例也很多,所以提醒各位,在打开车门前,要先观察倒后镜或是事先开一条门缝观察一下周围,确认安全后再打开车门。


七、急刹车   

好好开着车,前面突然一个急刹,后车反应快,只是受惊吓而已,反应不过来,就容易造成追尾事故了,相信大家都有同感。


八、压线开车占两个车道   

别人想从左边的车道超车,过不去,想开右边的车道,空间也太小……路上遇到一车占两车道的车子,真是烦啊、恼啊!如果时间长了,后面车子的驾驶员不生气才怪呢!


这些行为,

相信不光不开车的人讨厌,

很多开车的人也讨厌!



消除陋习,做淄博好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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