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及时将半挂货车拖离现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民警立即对其实施救助,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日16时40分许,当民警巡逻至北半幅K499+800M处时发现一人正在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维修,另一个人在车后打手势,旁边过往车辆较多,情况十分危险。民警立即下车,迅速在来车方向摆放锥筒,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同时询问驾驶员车子情况,帮助其检查车辆故障和联系高速路施救应急人员。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是河南周口人,去平顶山拉货,其车辆行驶至宁洛高速K499+800M处时,因车上的蓬布掉落缠到转动轴上使车辆抱死,无法行驶,因驾驶员和随车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作主张的在行车道上修理车辆。
为确保安全,民警联手驾驶员将该车推移至应急车道内,半个小时后,施救人员到现场将抛锚货车拖离了现场。同时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了相应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设法把车辆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示三角牌,切不可贸然推着车辆在路面行驶或修理车辆,以防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人员不要停留在车内或在车辆附近逗留应迅速转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立即打电话报警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