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四闯、五乱”】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依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强化对妨碍通行秩序、影响交通安全的“五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力度。
“一牌”
机动车涉牌,包括无牌、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污损号牌、拼装报废的“黑车”等涉牌违法行为。
“两驾”
1.酒驾,包括饮酒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2.毒驾,包括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三超”
1.超员,机动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等违法行为。
2.超载,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等违法行为。
3.超速,机动车驾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等违法行为。
“四闯”
1.闯手势,不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的,包括不按交通警察语言指令或手势信号行停等违法行为。
2.闯红灯,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
3.闯禁行,摩托车、货运车辆、黄标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未注册或超标电动自行车等车辆违法限行规定通行等违法行为。
4.闯公交专用道,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专用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五乱”
1.乱停车,包括机动车违法停车,越压停止线违法停车,路口或路段黄格区、人行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2.乱行驶,包括机动车占用对向车道反道行驶,逆向行驶,不按线行驶,不按规定掉头,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高速公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3.乱变道,实线变更车道,不依次等候等违法行为。
4.乱占道,包括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黑车”占道揽客运营、高速公路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占道施工现场多占道路通行空间等违法行为。
5.乱抛撒,包括机动车向道路上随意抛撒物品,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