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喀什至疏勒段公路KS-1标项目部交通安全设施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喀什至疏勒段公路KS-1标项目部交通安全设施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G2017-KS-1-WZCG03)

1、招标条件

招标物资使用在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第一合同段,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材料已具备挂网招标条件。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KS-1标项目经理部为招标人,现对本工程所需交安设施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喀什是中(国)巴(基斯坦)经济走廊的廊桥和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主要节点城市。项目位于喀什市和疏勒县。路线总体走向自北向南,起点位于库曲湾收费站南侧,接阿喀高速,终点位于疏勒县畜牧养殖基地南侧,与喀叶一级公路相接,路线全长43.77Km。该项目的建设,对维护地区稳定、巩固国防和民族团结,提升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喀什至疏勒段公路项目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工程,里程K0+000—K22+000;连接线长:4.653KM,其中大桥2座、中桥1座、小桥2座、涵洞156道、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总工期35个月。

2.2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物资为交通安全设施材料,物资需求计划表如下:

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采购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暂估的时间,具体供货时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采购单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标的物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3.2营业范围要求: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生产厂家必须有交通工程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生产厂及代理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

3.4财务能力:

3.4.1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生产厂家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要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2投标人所投的其他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要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国内生产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质量认证(有效期内),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其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最新标准的要求及图纸要求。

3.5 .1、波形梁护栏(含护栏板、立柱、防阻块、螺栓)、活动护栏、隔离栅必须具有:①交通运输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及对应的检测报告;②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工程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及对应的检测报告;①、②满足任意一项即可。开标时应将提供合格证及对应检测报告原件,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3.5 .2、投标人所投的其他产品需具有地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开标时应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未提供将导致投标无效。

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如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10万元/次。如中标人提供货物经招标人检验累计3次质量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和同类产品具有近三年内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

4、 招标安排

4.1招标方式

(1)本次采购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2)报价人对包件应一包一投。

4.2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7年11月18日至2017年11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

公告方式:在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23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zthcwl/)、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cms/index?ran=0.32190151326248984)同时上发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7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新疆喀什市喀疏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喀什市中亚南亚开发区中亚北二路260路),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97082791@qq.com ,费用转账至招标人账户,购买电子版标书,两种方式具有同等效力。节假日正常上班。

5.2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1000元人民币(现金或银行转账购买电子版)。

5.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00-12: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没有按条件密封或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开标

6.2.1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12:00。

6.2.2地点:新疆喀什市喀疏项目部二楼会议室 (喀什市中亚南亚开发区中亚北二路260号),届时欢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喀什至疏勒公路项目KS-1标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梁丹

电    话: 177-8005-6827    171-9586-5552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G3012喀至疏KS-1标段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喀什地区分行

账    号: 108256769476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

喀什至疏勒公路项目KS-1标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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