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现场,花点时间立块警示标志,往往可以避免意外事情的发生,否则出了事,施工方往往难逃赔偿的责任。
15日晚9时左右,彭泽县朝阳厂(惠康超市门前)路段,也就是出事那段路,白天施工方在挖沟填埋排水涵管,晚上不作业。这条路是市民余女士每天出门的必经之路,然而当晚她却在这段熟悉的路上骑电动车摔惨了。据余女士自己说,她当晚9时左右骑电动车在这条路上行驶时,由于黑灯瞎火,又没看见施工路段有任何警示标志,结果不慎连人带车跌进路下方一沟渠,导致身体受伤,电动车损坏。
好在速度不快,余女士捡回了一条命,但由于身上多处挫伤,疼痛难忍的她失声痛哭起来。
早上特地到现场看了一下,晚上没警示灯(路灯不亮),另围栏间距太大,是此次发生事故的诱因。
来源:中国江西网 特约记者王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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